公布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未公示不得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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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8-5-28 1: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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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1月30日讯 29日,省 教育招生考试院对外公布《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 艺术特长生办法》。 据介绍,参加艺术特长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和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教育部将于4月1日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省级招办确认的各校艺术特长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凡高校逾期未上传或省级招办逾期未确认数据名单均不再公示,且所涉及考生均不得按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录取。 省招考院将根据公示的合格考生所填报的高考志愿,在试点高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且不低于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范围内,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试点高校在向有关省级招办网上提交拟录取考生名单时,须标注相应考生录取类型,并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增补相应计划。由省级招办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艺术特长生测试成绩特别优秀、文化考试成绩低于试点高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但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确定的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试点高校应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予以录取。严禁以艺术特长生招生形式录取未经公示的考生。 —— 信息源自:大众网--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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