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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政策:扬中、附中、新华可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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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市教育部门发布了2008年扬州市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今年中考时间为6月15-17日,考生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29—31日。 考试:升学、毕业考试合并进行 1.初中升学考试与初中毕业考试合并一次进行,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考试日期为6月15日至17日。考试日程为: 2.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七门。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的2/3加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思想品德、历史以得分×2计算)成绩,作为衡量初中生文化课毕业水平的依据,毕业成绩总分满分为 700分。其中思想品德、历史仍为开卷考试。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加体育中考成绩,作为考生升学的依据,升学成绩总分满分为78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为150分(英语含口语测试10分),物理、化学各为100分,思想品德、历史各为50分,体育为30分。 志愿:普教、职教不可兼报 1.市区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志愿填报手续,往届初中毕业或修业生及在市区以外上学要求回扬报考的初中毕业生凭《准考证》到市区中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区中招办,设在扬大附中校内)办理志愿填报手续。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29日至5月31日。 2.各类学校、专业志愿分普教与职教两大系列。普通高中属普教系列,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属职教系列,普教系列与职教系列互不兼报。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可选择填报普教系列或职教系列,但四星级高中(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新华中学)与师范专业志愿互不兼报。 3.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新华中学统招生和择校生及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公办学位学生,均通过填报志愿录取。 志愿分统招、择校、服从三个栏目,考生可在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新华中学三所四星级高中中分别填报统招、择校各三个志愿,也可填报是否服从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公办学位。 4.扬州中学择校志愿分为“类别一”和“类别二”两个类别,“类别一”指扬州中学本部,录取学生按扬州中学公办择校生收费,在扬州中学本部学习;“类别二”指扬州中学西区校,录取学生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扬州中学西区校民办收费标准收费,在扬州中学西区校学习。在填报扬州中学择校志愿时,必须在“类别”栏注明“类别一”或“类别二”或“类别一、类别二”,否则视为无效志愿。兼报“类别一、类别二”时,“类别一”录取在先,“类别二”录取在后。 5.填报职教系列的考生可分两条线填报志愿,即填报师范、中专、职业中专四个专业或填报师范、中专、技工学校四个专业,职业中专与技工学校互不兼报。 录取:市一中宏志班招150人 1.录取工作开始后,首先公布师范初选分数线,然后再按普教系列或职教系列的其他学校、专业,根据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择优录取。职教系列录取时,须注意相关学科成绩和面试成绩。 2.普通高中志愿录取按照统招、择校、服从顺序依次进行。录取时,遵循“高分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先将所有填报志愿的考生按中考成绩排序,再逐个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顺序投档,先投档统招栏目志愿,再投档择校栏目志愿,最后投档服从栏目志愿。上一栏目志愿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栏目志愿投档录取。 3.市一中、维扬中学和其他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在统一的招生市场中进行。市场招生由生源学校组织,学生根据成绩分批进场,学生自主选择学校,招生学校现场录取,教育行政部门现场管理与服务。市场招生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4.为帮助品学兼优而家境贫困的学生继续高中学习,并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扬州中学继续与市一中联合举办宏志班,在市一中招收宏志班新生150名。被宏志班录取的学生学习期间将得到一定的资助。 5.新华中学、市一中是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今年,新华中学将招收50名艺术特长生,市一中将招收100名艺术特长生,专业加试由两所学校自行组织,艺术特长生凭中考成绩和专业加试合格证进招生市场,学校依据中考成绩择优录取并报教育局备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