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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能产生市场机制吗?——兼与盛洪先生商榷
中国古代能产生市场机制吗?——兼与盛洪先生商榷 作者:钟祥财 (中国经济史论坛于2004-7-4 22:32:43发布) 阅读239次 中国古代能产生市场机制吗?——兼与盛洪先生商榷 钟祥财 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在国内有影响的经济学家中。盛洪的文章比较富有历史感,这与他曾经从事过渡经济学的研究有关.但他对中国经济史的几点结论,我认为值得商榷。如他断言:“受儒道两家自然秩序哲学主导的中国传统社会,本来就是一个(非工业化的)市场经济社会.因而在经济领域引入西方的市场制度,并无大的冲突。”(盛洪:《治大国若烹小鲜:关于政府的制度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17页)又说:“中国经济在产权制度上的进步领先欧洲达十五六个世纪。.(盛洪:《经济学精神》,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106页)判定中国古代社会是否存在过一个市场经济的体制,仅仅依据古书上对市场行为或现象的文字记载还不够.因为.市场古已有之”.“只有对中国古代商品经济的‘肺腑内脏’,以及它所运行的社会环境进行双重解剖.才有可能理解中国古代特殊的‘市场经济’.特殊的市场‘生理’机制。”(王家范:《中国历史通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93页)产权制度也是这样。为了揭示这种特殊性,厘清中国古代经济改革的路径依赖。应该是有益的。 改革开放初期,吴慧先生写过《中国古代六大经济改革家》一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牟版)。把春秋时的管仲、战国时的商鞅、西汉的桑弘羊、唐代的刘晏、北宋的王安石和明代的张居正称为古代的经济改革家大致投错。因为他们设计并实施的经济政策或者明显地增强了国家的经济实力。或者有效地缓解了政府的财政困难,前者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后者维持了封建政权的延续。那么,他们的改革举措对市场经济的形成具有什么样的意义呢? 管仲的改革措施包括税收上的“相地而衰征”、农业上的“无夺民时”等,但最重要的是他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将人们的职业划分为士、农、工、商,井主张定四民之居,“勿使杂处”。他采取的办法是“参(三)其国而伍其鄙”,即把国都分为士、工、商三部分共21乡.其中士居15乡,工、商各3乡,其余的农村分为五属,全部安置农业人口。与这种凝固的人口管理相一致,4种社会职业是世袭的,照管仲的说法,此举能使未来的就业者“少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