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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西欧评论法学派述评(上)
何勤华 [法律史学术网] 评论法学派(The School of Commentatores,亦译为“注解法学派”),也称后期注释法学派(The School of Post-giossators),因为其代表和核心人物是巴尔多鲁,故有时也称“巴尔多鲁学派”(Bartolist),是13世纪中叶以后继注释法学派(The School of Glossators)而在意大利崛起的一个重要的法学流派。本文试图对该学派的形成、代表人物、活动特点以及历史贡献等作些分析和阐述。Ⅰ评论法学派兴起于13世纪后半叶意大利波伦那(Bologna)大学,其早期代表人物有姆凯劳(D.Mugello,1253~1298)、阿尔伯特鲁斯(Albertus Gandinus,1310年去世)、萨拉梯埃(Salathiele,约1274年去世)、帕塞盖里(R.Passagerii,1300年去世)、乌恩佐拉(P.de Unzola,1312年去世)和奇诺(Cinus de Pistoia,约1270~1336)。姆凯劳除了发表有大量的关于法律实务的论文外,还创作了《论(罗马法)“第六集”中的各项法律原则》(De regulis iuris in Sexto)等作品,对罗马法和教会法的日益紧密的关系作了清楚的说明;阿尔伯特鲁斯对特定法律领域中的一些基础性问题,如条例法和刑法等问题作了深入研究;而萨拉梯埃、乌恩佐拉等人,则对古代罗马部门法中的公证人制度进行了解释和说明。与注释法学派的作品相比,评论法学派的著作一方面坚持了对罗马法经典著作进行注释的方法,另一方面开始将注释和研究的对象与社会上的一个个问题和司法实践活动互相结合,从而在注释法学派衰退的同时,也使罗马法复兴出现了一种新的发展趋势。〔1〕 推动评论法学派进一步发展、并使该学派的活动达到兴盛的顶点的是巴尔多鲁(Bartolus de Saxoferrato,1314~1357)和他的学生巴尔杜斯(Baldus de Ubaldis,1927~1400)。 巴尔多鲁1314年出生于意大利安科纳(Ancona)省一个名叫萨素弗拉多(Sassoferrato)的小镇上。14岁开始在意大利中部教皇领城市佩鲁贾(Peruga)学习法律,还先后请过几位家庭教师,其中对他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