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宪章日
2002年06月26日 1945年6月26日,在建立联合国的旧金山会议闭幕这一天,50个创始会员国的代表在前一天通过的《联合国宪章》上签字。这一天,也被国际上定为“宪章日”。 美国西海岸三藩西斯科湾旁边的旧金山驰名世界,不仅在于那宏伟的金门大桥,以及前些年在它东南崛起的硅谷,还因为该市是联合国组织的创建地。在一个无雨的旱季,笔者作为斯坦福大学的访问学者,曾一再漫步于城中鲜花扮饰的起伏街区,寻访当年名噪一时的市歌剧院、退伍军人纪念堂。正是在二次世界大战硝烟散去的1945年夏天,由这里发出了《联合国宪章》,其声音至今还在全球各个角落传扬,成为鼓舞人类进步的永恒旋律。 ■在新千年仍称“具有永恒和普遍意义”的文件 20世纪的人类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进步及战乱苦难,对新世纪充满了期盼,而作为最大的国际合作组织的联合国更是众望所归。2000年9月,143名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聚会于纽约联合国总部,中国政府主席江泽民也同安理会其他常任理事国的首脑一同出席。在雷鸣般的掌声中,大会通过了《千年首脑会议宣言》,其中又特别强调了《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具有永恒和普遍的意义”。 一个半个多世纪前通过的文件,为什么在迎接新千年时还在全世界享有如此高的声誉?我们回顾一下1945年6月26日通过的《联合国宪章》的内容,就可一目了然。 宪章首先规定了联合国组织的宗旨是: “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 “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文化及人类福利性质之国际问题”; “构成一个协调各国行动之中心,以达成上述共同目的” …… 宪章还规定了联合国会员国应该遵守的基本原则是: “各会员国主权平等”; “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和武力”; “不得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的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 “不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 “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 时至今日,当我们环顾国际间所充斥的霸权横行、动辄诉诸武力、干涉他国内政等行为,更感到《联合国宪章》精神的可贵。当年的签字国虽有许多不遵守或曲解宪章原则的行为,有时甚至还打着联合国旗号为自己称霸牟利,如美国在朝鲜战争期间之所为,然而有了这一宪章,人类毕竟具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