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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时宰相”用人之得失
张居正是极为难得的治世良臣,他实施的改革,于国于民都获益匪浅。正是他在实施“考成法”裁冗官核吏治的同时,又实施了“一条鞭”法等新的制度,为国家储备了大量的金银与粮食,支撑了朱明王朝的最后60年,故明末有人说他是“救时宰相”。但张居正下场并不好。尽管他生前享尽荣华,死后不久却满门查抄,长子自缢身亡,三子自杀未遂,家眷十数人饿死,部下皆被裁撤职务,正所谓“身后一败涂地”。张居正改革为什么会出现“人在政在,人亡政息”的局面呢?原因在于用人有得有失。 一、“考成法”为改革成功提供组织保障 张居正自己曾说:“治理之道,莫急于安民生;安民之要,惟在于核吏治。”否则,吏风不正,一切政令都会流于形式。整顿吏治,就在于治理三个字:一曰贪,张居正深知贪乃万恶之源,更清楚当时官吏贪污的具体情形;二曰散,当时京城十八大衙门,全国府郡州县,都是政令不一各行其是,六部咨文下发各地,只是徒具形式而已,没有人认真督办,也没有人去贯彻执行,一个“散”字让朝庭威权形同虚设;三曰懈,百官忙于应酬,忙于攀龙附凤,忙于拉帮结派,忙于游山玩水吟风弄月,忙于吟诗作画寻花问柳,唯一不忙的,就是自己主持的政务,张居正深知“懈”之害实可将大明天江山变成一盘散沙。 张居正既清楚当时的现实状况,也懂得吸取历朝历代的历史教训。他知道宋朝王安石变法失败在于急着为国家聚财而没有“核吏治”;明朝正德、嘉靖年间的改革之所以不了了之,也是吏治腐败所致。因此,张居正做首辅大臣后虽然面临严重的财政危机,他却没有一上来就贸然整顿财政,而是先行改革吏治,于万历元年(1573年)提出“考成法”。该法严格考察各级官吏贯彻朝廷诏旨情况,要求定期向内阁报告地方政事,提高内阁实权,罢免因循守旧、反对变革的顽固派官吏,选用并提拔支持变法的新生力量,为推行新法做了组织准备。 张居正实施“考成法”的目的是:“尊主权,课吏职,行赏罚,一号令”和“强公室,杜私门。”“考成法”的施行,大大提高了官僚机构的行政效率,史称“自是,一切不敢饰非,政体为肃”,“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张居正恰是在获得“考成法”这一得心应手的政治工具后,再运用这个工具去推行经济、军事诸方面的改革,使新法一以贯之地推行了十年之久,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考成法”让不能干事和不会干事的庸官“下课”,让“干吏”放开手脚做事而不是整日夸夸其谈坐而论道,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