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德新
林德新,男,38岁,四平市人,无职业,曾两次因抢劫罪、强奸罪被判处刑罚。2007年10月获释后,不思悔改,重操旧业,于2008年一月份以来,在辽宁省铁岭市、沈阳市和吉林省辽源市先后犯下11起入室抢劫、强奸、杀人案(其中杀死5人、强奸8人)。在警方的不懈努力下,嫌犯终于在同年6月20日22 时在吉林四平被抓获。 据了解,林德新有一个比他小10岁的女朋友,案发前已准备结婚。在初步审讯中,林德新交代,自己抢劫作案是为了结婚。落网前,他已准备收手,已经用抢来的钱在火车站前的五马路租下一门市房,准备开一家肉食店。 而他为什么把目标放在案发的几个城市呢?据了解,林德新曾经营过多年的出租车,到过案发的几个城市,熟悉路线。林德新每次作案都打车去,为躲避侦察,林德新从来不在四平作案。 林德新还交代同居女友比较漂亮,对他的管束比较严,每天晚上他必须回家,因此他每次都选择白天作案。林德新说,他最开始只抢劫财物不劫色,但有一次入室抢劫时,被害人穿着睡衣,和他打斗的过程中,衣服被撕破,这激起了他强暴被害人的欲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