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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一谘:制度性公正与中国改革的政治前景
社会公正一向是人类从追求社会和制度的正义性出发而高度关注的问题。对社会公正的诉求体现了人类的良知和对民众利益的关怀。但要真正实现社会公正,不能仅凭人类的良知和呼吁,而必须要建立必要的、能保障社会公正的制度。 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自工业革命以来出现的全球性现代化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制度逐步公正化的过程。凡已经实现了现代化的国家,虽各有其国情,但在一些基础条件上无不从人性的基本特点出发,汲取人类几千年智慧的结晶,形成了现代化的基本架构。其中,对实现社会公正最重要的,就是对人权和个人财产的制度保障,没有对个人财产的制度保障,就谈不上社会公正;没有对人权的制度保障,就不可能有起码的社会公正。而对财产和人权的制度保障,应当是宪法的基本内容,宪法不仅应当对保障个人财产和人权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而且要确保任何政治组织或个人都必须受宪法的约束,不能允许任何权利凌驾于宪法之上,否则对个人财产和人权的宪法保障会沦为一纸空文。而且,宪法还应当保障个人或社会群体有权利表达他们对人权和个人财产的诉求。只有这样,才可能通过宪法的保障来创造制度性公正的前提。而人权保障、财产保障和宪法保障则构成了实行宪政的百年不废的基础。 在中国近五十年来的历史中,虽然官方不断强调社会主义的平等观,但事实上无论是在改革前还是改革中,都从未实现过真正的社会公正。相反,从五十年代在社会主义改造的名义下对私有财产的剥夺,到大跃进时期全国人民陷入饥荒、数千万农民被迫断粮饿死,再到六十年代一连串的政治运动对人权的严重侵害,人民连个人的生存都时时受到暴政的威胁,社会公正在“革命的名义”下被任意蹂躏践踏。 改革以后,虽然中国民众的物质生活有了明显改善,但集权政治体制对官僚集团特权的保护和各级官员以权谋私的行为,又造成了全面的糜烂性腐败和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最近几年来,由于国库空虚、银行面临金融危机,又有大批工人被迫下岗,成了制度性腐败的牺牲品。尽管中国的社会不公现象愈演愈烈,但人民对这些状况的不满却被多方压制,官方媒体上对社会不公问题或避重就轻、或讳莫如深。在中国不仅很少有知识分子敢于公开讨论社会公正问题,而且还出现了一些为腐败现象辩护的论调,似乎为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