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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以捍卫社会公平为己任
从去年开始,效率与公平的问题在经济学界开展讨论,反对效率优先与坚持效率优先双方观点鲜明。去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公布的“十一五”规划建议中,对效率优先的方针没有正面表态,只是提出“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中央建议中这样讲,我理解:一是目前社会上存在着收入差距太大的问题,应关心弱势群体,强调注重社会公平,保持社会安定。二是我国改革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现在有条件、有力量来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三是中国目前效率并不高,不应放弃效率优先这一方针,故对效率优先没有表态。这就表明,党中央并不把效率和公平看做一对矛盾,而是应在坚持效率优先方针的前提下,更加注重社会公平。 少谈“主义”,多谈问题 对于是否保留效率优先,效率优先是否引起分配不公,这些问题完全可以通过讨论来弄清楚的。可是有人一定要把它冠以什么“主义”。中央党校的一家杂志2006年第8期的一篇文章这样讲:“我国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无论是从其用语还是从其思想来看,都明显地表现出了西方新自由主义思想对我国改革的影响。”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有的人一定要把我国改革说成受西方新自由主义思想的影响。只要扣上一个什么“主义”,就证明自己是正确的,改革是错误的。其实不然。这位作者为了证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西方经济学者的观点,他把西方经济学家的主张分为三类:一类是反对的,一类是二者兼顾的,一类是赞成的。他说:“大部分西方学者并不赞成‘效率优先’的提法。在西方经济学界关于效率与公平的争论中,一部分学者如琼·罗宾逊、勒纳、罗尔斯、米里斯等主张‘公平优先’;还有一部分西方学者如凯恩斯、伯格森、布坎南、奥肯等主张‘效率与公平兼顾’;只有一部分属于新自由主义派的学者如罗宾斯、哈耶克、弗里德曼、科斯等是主张‘效率优先’的。”这样就给主张效率优先者扣上受西方新自由主义影响的帽子。可是他大大忽略了,不主张效率优先也是西方经济学家的观点,他不自觉地也成了西方经济学的俘虏。 新自由主义也好,或者其他学派也好,都属于西方经济学。他们在效率与公平的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