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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成明:论人民主权与公民的民主权利
[提要]主权是国家的固有属性和基本构成要素。在不同类型和性质的国家,主权的执掌者不同。人民主权理论是近代西方民主理论的核心。人民主权思想经历了由观念到理论的发展过程。伴随资本主义民主实践的发展,人民主权学说不断成熟。近现代民主权利观念源于人民主权学说,公民民主权利的内容是人民主权的具体体现。现代国家公民民主权利包括应有民主权利、法定民主权利和实有民主权利三种形态。现代政治文明不仅要保护多数人的民主权利,也要关注少数人、尤其是弱势群体的民主权利保障。 [关键词]人民主权 民主权利 规则 [中图分类号]D0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14X(2005)04-0079-05 民主、法治、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政治理想,也是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自人类社会进入近代以来,民主作为一种政治价值已逐步得到普遍承认,实行民主已成为世界性潮流。在现代民主和法治国家,民主权利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丰富公民民主权利的内容,拓展民主权利的范围,创新民主权利的实现形式,完善民主权利的保障制度,是当代世界各国政治发展、法治建设和人权保障中面临的共同任务。民主的精髓在于人民主权,主权在民的理论是近代西方民主理论的核心,而近现代民主权利观念源于人民主权学说。公民民主权利的内容是人民主权的具体表现,保障人民民主权利是国家确认和践行人民主权原则的必然要求。 主权是指一个国家所拥有的对内最高统治权和对外独立权。所谓国家的对内最高统治权是指国家有权决定自己的意识形态和基本制度、选择自己的发展道路和管理模式,有权在遵守国际法的前提下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人和事和领土外的本国人行使管辖权,包括行政管辖权和司法管辖权。所谓国家的对外独立权是指一个国家有权自主决定其外交政策,独立自主地开展对外交往,以及国家在面对外来侵犯时所拥有的防卫权。主权是国家固有的属性和基本构成要素,是国家区别于人类社会其他组织形式的根本标志,如果国家没有主权也就不成其为国家,在国际交往中也就不具有完全或独立的权利能力和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