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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店铺到期 承租方不退房 记者联系宜春工商部门助房东维权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7-12-6 2:31:32
 宜春龚女士:我将自己的店铺租赁给黄某,期限是一年,2006年12月31日到期。但该承租人在租赁时间到期后,也没和我商量,于今年1月又擅自将店铺转租给他人。我多次找到黄某要求退回店铺和已转租给他人的租金,但黄某都以种种理由推脱。

  记者跑腿:近日,记者联系了宜春市袁州区工商局,该局工商执法人员和记者一起找到了黄某,他告诉记者,自己租龚女士店铺做生意时亏了本,合同到期后想通过转租赚回点“本钱”,黄某承认自己的行为是不对的,并答应尽快将店铺及转租费退回给龚女士。

  2日,龚女士致电记者,黄某已将店铺及到期后擅自转租给他人的800元转租费退还。(徐伟、记者陈国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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