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什么是:什么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 ·下一篇什么是:什么是行政执法责任制
什么是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特定人或特定事项予以处置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执法是行政管理行为中的重要方面,它有广义的行政执法和狭义的行政执法之分。 广义的行政执法,是指所有的行政执法主体在行政管理的一切活动中遵守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行政管理的活动,它可以发生在抽象和具体的行政行为之中。如:浙江省人民政府依法制定和发布《浙江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旨在对商品条码实施规范管理,这就属于广义行政执法中采取的抽象行政行为,该行为的指向不是特定的具体对象。 狭义的行政执法,是指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把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适用于具体对象或案件的活动,它一般只能发生在具体的行政行为中。如,县工商局对某企业生产的假冒服装依法检查并给予罚款3000元的处罚,这就属于狭义行政执法中采取的具体行政行为,该行为的指向必须是特定的具体对象或案件。 根据我国行政法的要求,无论是广义的行政执法,还是狭义的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的主体、内容和程序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行政执法具有如下特征: (1)行政执法是行政行为的一种,它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直接或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执法行为,具有国家强制性。 (2)行政执法是执行法律、法规的活动,也是立法工作的延续,是行政管理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3)行政执法是对特定人或特定事项采取的行政行为。行政执法没有普遍的约束力,不是针对一般人和一般的事的,而是特定人和特定事。就是说,在行政执法中,相对人一般来说是确定的,因此,行政执法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4)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直接同相对人之间形成法律关系的行为。行政管理法规的制定和发布,并不能直接、立即使行政机关与相对人发生行政法律关系。只有行政机关主动、积极地对行政管理法规加以实施,才能使行政法律关系得以形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