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司的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其中: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一)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二)以商业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三)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 (四)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千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由于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股东承担的是出资额范围内的有限责任,公司本身的财产不仅是公司赖以经营的物质条件,而且也是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唯一担保,所以,确定和维持公司一定数额的资本,并公之于众,使他人了解和掌握公司的信用状况,对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交易的安全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即公司的注册资本仅为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实际收到并作为公司股本的财产总额,因此虽然由股东,但实际并未缴付的股份,不得计入公司的注册资本额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