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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裁判员
裁判员主要是运用事先特定的哨声、手势等与运动员传递交流信息,从而达到调控比赛的目的。裁判员,是规则的执行者、实施者和维护者。裁判员为了正确地执法,首先要对规则的本质、作用和目的有透彻的了解;规则之于比赛,如绳墨之于曲直,规矩之于方圆,权衡之于轻重。 裁判员技术等级: 裁判员的技术等级分为国际级、国家级、一级、二级、三级,另设荣誉裁判员。 裁判员规则 比赛时如设裁判员,裁判员的判定就是最后的判定。比赛大会如没有裁判长,运动员对裁判员涉及有关规则判定有异议时,可提请裁判长解决,裁判长的判定就是最后的判定。 比赛中设有司线员、司网和脚误裁判员等辅助人员时,对于具体发生的事例,他们的判定就是最后的判定。如果裁判员认为是明显误判,他有权纠正辅助人员的判定或指令该分重赛。当辅助人员不能作出判定时,应立即向裁判员示意,由裁判员作出判定。如裁判员对于具体发生的事也不能作出判定时,可判令该分重赛。 在团体赛中,球场上的裁判长有权更改任何判决,他还可以指示裁判员判该分重赛。 裁判长认为天色黑暗或因场地、气候等条件不能继续比赛时,可令比赛停止。补赛时双方运动员原有比分和原站方位仍然有效。 下面详细谈一谈裁判长的职责、主裁判员职责、司线员职责、网上裁判员职责、脚误裁判员职责及其注意事项。 1、 裁判长职责 裁判长应由竞赛委员会推选,裁判长的名字应由竞赛委员会发布公告通知参加比赛的各单位。裁判长不应是官员,他是竞赛委员会的成员。 裁判长必须精通规则和实施运用规则,要能迅速作出决若,并对其所采取的行动负完全责任。 裁判长有权指定或更换裁判员、司线员、底线裁判员和网上裁判员。 如果一场未进行完的比赛需重赛,裁判长可以在征得比赛双方的同意后,作出仲裁或继续比赛的决定。 裁判长有权指定比赛的场地,有权决定请假运动员在限定日期比赛。裁判长有权决定无故不出场比赛的运动员和经过点名而不准备出场比赛的运动员为负方。 由于天黑或是场地、气候等条件的原因,裁判长可以随时决定延期比赛。 当裁判员表示自己不能裁决时,裁判长可以根据规则条文决定任何得分。裁判长的决定是最后的判定。 当一场重要比赛在进行时,当决赛在进行时,裁判必须亲临现场,最好是坐在裁判椅旁边。他应当与比赛中发生的任何事情保持密切联系,如果运动员要求明确某些事实,这时他就能以此作为判决问题的依据。裁判长无权纠正裁判员、司线员、底线裁判员或网上裁判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判决。 竞赛委员会应在现场维护比赛的正常秩序,并对比赛中发生的任何问题作出决定,此时可以组织裁判或任何两个竞赛委员会成员开会,当开这样的会时,在听取当事运动员申诉后,可以取消竞赛委员会某一成员或某一裁判员对其处分的决定。竞赛委员会几个成员在现场可组成一个合乎法定人数的审议小组。 2、 主裁判员职责 (1)比赛开始前检查球网和支柱的高度是否合乎标准。如果运动员提出请求,裁步员可以在比赛期间测量和调整网高。 (2)宣报"发球失误、重发球、出界、击球犯规、脚误和两跳",以及除授权给司线员、脚误裁判员和网上裁判员以外的判罚。亦可重复其判决。 (3)先在记分表上登记胜方的得分。然后在运动员请求报分时亦可报分。 (4)每一局和每一盘比赛结束应报局数分和盘数分,或运动员请求报局数分和盘数分时亦应报分,并登记在记录表上。 (5)当运动员在对打过程中请求对某一个疑难表明是否是在"比赛期"之内时,裁判员可以说"好球";当这个球足以判定是好球,直到裁判员已宣判"出界"、"失误"、"重发球"、"两跳"、"击球犯规"或"穿网球"时,运动员不应再作这样的要求。 (6)如果运动员对司线员的判决有怀疑或有争执,则裁判员应作出得分的判决;如果运动员向裁判员提出申诉,则裁判员应按规则规定作出得分判决。裁判员应根据裁判长和竞赛委员会关于网球规定的指示使用新球,在特殊情况下需用新球或需要更换球时,在得到裁判长同意后,裁判员可作出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