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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谈话节目三题——定义·地位·类型
徐 雷 (2006-01-12 17:44:40.0) 电视谈话节目是当今社会比较“火爆”的电视节目形态之一。在西方国家,电视“脱口秀”(talk show)的影响与威力越来越大,成为一道独特的文化景观,一把解读西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钥匙。在我国,继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央电视台推出《实话实说》之后,许多电视台也纷纷上马新式的谈话节目,令人目不暇接。中国电视进入了一个众语喧哗的时代。与红火的新闻传播实践相对应,在新闻传播学科的理论研究中,电视谈话节目研究也一度成为“显学”。然而,关于电视谈话节目这一节目形态的某些基本概念、范畴,例如定义、地位、类型等等,并没有一一廓清。本文试图初步梳理我国目前已有的研究成果,结合自己的心得,抛砖引玉,以期对我国电视谈话节目的进一步深入研究有所裨益。 一、电视谈话节目的定义辨析 究竟什么是“电视谈话节目”,就笔者目力所及,多项研究并未给予严格的定义,导致这一概念的内涵、外延不清,在实际运用上尺度不一;少数研究所作的定义,也未能达成广泛的共识。 甘惜分教授主编的《新闻学大辞典》收录有“电视讨论”条目:“新闻人物或有关专家、学者等在一起讨论问题的实况录像节目形式。参加讨论者由电视台邀请、组织,讨论活动大都由节目主持人主持,一般围绕某一新闻事件、某个社会问题或国内外形势,发表看法,交流意见。或原样播出,或剪辑后播出。题材、内容比较广泛,适用于新闻性和教育性节目,并可设专门栏目。”[1]这里的“电视讨论”,已十分接近“电视谈话节目”,或者说,反映了我国电视谈话节目起步阶段的某些特征。然而,这一定义的时代局限也是显而易见的。就我国电视谈话节目今天的实际情况而言,无论是嘉宾(可能是普通百姓)、话题的选择(家长里短也可能成为话题)上,还是适用范围上(谈话节目同样适用于娱乐性节目、对象性节目、专题性节目,其代表分别有《非常男女》、《相约夕阳红》、《对话》等等),都已经突破了这一定义。并且,真正意义上的电视谈话节目应该采用直播形式而非录播。 有论者认为,电视谈话节目是“谈话人(包括特邀嘉宾、现场观众),在演播室里就某一主题在主持人的引导下阐述和讨论观点的节目。”[2]这一定义突出了节目主持人在现场的“控制器”角色,但对谈话的空间予以了限制。其实,电视谈话节目完全可以走出“象牙塔”般的演播室,回归嘉宾真实的生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