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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与王夫之的性情论之比较
摘要:朱熹主张“恻隐是情”“四端皆情”,强调道德情感与道德理性的互动。王夫之则严格区分“四端”“七情”,批评朱子“以性为情、以情知性”,混淆了性与情、道心与人心的界限,认定已发的道德情感仍然是“性”而不是“情”。王夫之对于“情”的警惕防范,超过了朱子。两人均认同情才本于性,但朱子的思考重点是“心”“性”“情”一体三分,王夫之的思考重点则是以“性”(道德理性)为轴心,从“性”“气”二本出发来说明“情”“才”的善与不善,力图通过“正情”“尽才”“功效”以“尽性”。 关键词:心;性;情;才 王夫之(1619-1692)如朱熹(1130-1200)一样,十分重视《四书》的创造性解读,亦通过训释《四书》发挥自己关于“心性情才”的看法。本文试图对二者的性情论略作比较,重点围绕着“四端”是否为“情”而展开。 一、朱子的“四端皆情”论 朱子认为,“四端”是情,“七情”也是情,均是性之所发。他认为性是根,情是芽,性是未发, 情是已发。有这性便发出这情,因此情而见得此性。朱熹《孟子集注》:“恻隐、羞恶、辞让、是非,情也。仁、义、礼、智,性也。心,统性情者也。端,绪也。因其情之发,而性之本然可得而见,犹有物在中而绪见于外也。”(卷三) 陈淳(1159-1223)《北溪字义》:“情与性相对。情者,性之动也。在心里面未发动底是性,事物触着便发动出来是情。寂然不动是性,感而遂通是情。这动底只是就性中发出来,不是别物,其大目则为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中庸》只言喜怒哀乐四个,孟子又指恻隐、羞恶、辞逊、是非四端而言,大抵都是情。性中有仁,动出为恻隐;性中有义,动出为羞恶;性中有礼智,动出为辞逊、是非。端是端绪,里面有这物,其端绪便发出从外来。若内无仁义礼智,则其发也,安得有此四端?大概心是个物,贮此性,发出底便是情。”(卷上)朱子主张,仁、义、礼、智等蕴藏在心里的德性,发出恻隐、羞恶、辞让、是非等情绪、情感。 陈淳的《字义》是相当忠实于朱子思想,特别是《集注》之精神的。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朱子至少把“情”分为两部分,一是“七情”,一是“四端”。陈来说,朱子之“情”可以三分,“一是指作为性理直接发见的四端,二是泛指七情,三是更包括某些具体思维在其内。”[1](p149)陈说是有根据的。我们这里主要讨论前两种“情”,尤其是四端之情。朱子说:“四端皆是自人心发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