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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与“兼”——孔子与墨子的伦理思想
“仁”与“兼”——孔子与墨子的伦理思想 “孔子贵仁,墨翟贵兼”。(《吕氏春秋·不二》,“兼”即“兼爱”-引者)虽然孔墨思想不限于“仁”和“兼爱”,但从伦理道德的角度看,二者思想的确凝聚于此。 “仁”作为孔子哲学的核心范畴,最基本的涵义是爱人:“樊迟问仁。子曰:‘爱人。’”[1]这种爱的情感总是生动地展开于现实的人伦关系之中。首先便表现为父子兄弟间的“孝悌”:“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2]孝悌为仁之本,并不是说仁爱之情会仅仅局限于血亲关系之间,而是说这种以自然为纽带的血亲之爱真诚无妄自然而然,容易成为孕育个体仁爱之情的摇篮,个体如能以此为起点,“近取诸譬”,则能在现实的社会交往中将其扩展到与我共在于世的一切主体:“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3](在孔子著名的教育原则-“有教无类”中,这一思想再次得到了体现:“教”从广义上讲,基于对教育对象的关心和爱护,“有教无类”表明这种爱应广施于一切对象身上。) 可见,孔子强调孝悌为仁之本,其真实旨趣不在于以狭隘的血亲关系来限制仁道原则,而是以此为基点,使仁的扩展具有自然的基础。在孔子那里,以孝悌为本与仁道原则的普遍性并不存在内在的紧张,相反,前者反而构成了后者的逻辑前提,从亲子手足之爱到群体自爱,表现为一个合符逻辑的发展过程。孔子的这一思想被后儒进一步发展为由“亲亲”而“仁民”,由“仁民”而至“泛爱万物”的仁道扩展路径。[4] 孔子在《论语》中于不同场合,针对不同对象,从不同角度多次阐发了”仁”的涵义,而仁爱精神总是一以贯之:从父慈子孝、弟悌友信到君惠臣忠,从修己安人到慎终追远,无不体现着这种精神。 孔子“仁”中之爱,以及这种爱展开于基本人伦关系中而表现出来的“孝、悌、忠、信、惠、慈”和其最高境界追求—“泛爱众”,与墨子的“兼爱”并无根本的分歧:墨子将当时天下祸乱的根本原因归结为人与人不相爱—“交相恶”,并认为提倡“兼爱”乃是根本的解决办法:“使天下兼相爱……则天下治。”[5]“爱”即将别人放在跟自己同等的地位,并努力做到视人如己,爱人如己,“兼爱”即对天下之人不分远近亲疏兼而爱之:“天下兼相爱,爱人若爱己身……视人若视己身,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