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教育校园故事文学文化职场名人历史社会艺术奇闻常识问答笑话男人女人美容营养服饰
  书评文论 | 文化新闻 | 文化总论 | 文化评论 | 知识分子 | 世界文化 | 中国文化 | 传媒研究 | 大师对话 | 名人访谈 | 文化遗产 | 国学研究 | 太极易经 | 传统文化
当前位置:绿带网文化文化评论 → 文化内容

考试与选举能够相容吗?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8-5-22 1:37:10
7月初以来,扬州市辖下的县级城市江都通过考试选拔市长的消息最近引起广泛的争论,拥护者认为这是确保市长素质的改革举措,反对者认为这一做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认为考选市长违宪的理由有二:一是宪法规定选举市长是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由行政官员组成的考试委员会考选市长剥夺了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二是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考选市长的年龄、学历、现任职级限制剥夺了大部分公民的被选举权。

7月14日中国青年报刊出刘吉涛《对于“公开考试选拔市长”的误读》一文,继续为考选市长辩护,对考选市长违宪的理由进行了驳斥。尽管作者大言不惭地说别人对情况了解不清、对法律研究不深,但是他自己提出的辩护和反驳却没有一条站得住脚。

刘吉涛说:

“江都市这次选拔市长只不过是引入新的考试制度,给更多人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给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搭建了一个平台,提高了选拔‘一把手’的透明度。消息固然没有详细交代诸多细节,但也没有做出“一考定局”的结论。论者的想象力未免过于丰富,居然悟出‘违宪之罪’。

“从江都市的选拔规定来看,除年龄、学历外,并未对一般人考选市长作任何特殊性限定。相反对现任的公务员却进行了严格限定。这是考虑行政职别的连续性。比如我是一名大学教师,大专学历,我只要在45岁以下就可以报考。如果我是一名公务员,研究生学历,但行政级别只是科级,连报考资格都没有。”

刘吉涛在这里实际上补充了两个对拥护考选市长有利的事实:考试选拔以后还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本地区非行政人员不受现任职级限制。对于这两个补充事实,到底是早先报道时遗漏了还是受到批评后做出的改进,中青在线的“青年话题”论坛里存在争论。我觉得这个争论没什么意义,因为即使是事后改进的也比不改进好,毕竟我们不是为争论而争论。

问题是果真像刘吉涛说的那样做,考选市长就合宪、合理了吗?

考试前置的选举,等于给候选人增加了一个“考试合格”的资格限制,实际上是基于公民“受教育程度”(现行宪法规定的是“教育程度”,显系笔误)的不同而在被选举权上对公民区别对待。不是说候选人不能有资格限制,但对候选人的资格限制显然属于宪法的内容,理应由宪法或不违反宪法的选举法来做出规定,江都市...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友情连接 - 网站地图

绿带网 版权所有 在线QQ:536701898 E-mail:wennu8@163.com
copyright © 2006-2009 www.ludai.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060534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