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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论“价值逻辑”
我们所要做的事情不是背上沉重的历史包袱。要避免真正陷入简单的同义重复。要用今天的科学眼光重新审视历史。 其实,在黑格尔“相异者并不是与任何他物相对立,而是与他正相反对的他物相对立”(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267页),“依靠自身的、整个的对立,它与自身对立的建立起来之有相对立”、“多样性的东西,只有相互被推到矛盾的尖端,才是活泼生动的,才会在矛盾中获得否定性,而否定性则是自己运动和生命力的内在脉搏”(黑格尔《逻辑学》下卷,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50页、69页。)话中;在列宁“要认识世界上一切过程的‘自己运动’、自生的发展与蓬勃的生活,就要把这些过程当作对立面的统一来认识。”(摘自列宁《哲学笔记》,人民出版社年版,第408页)的话中;恩格斯说:“自然科学证实了黑格尔说过的话(在什么地方?):相互作用是事物的究极原因。我们不能追溯到比对这个相互作用的认识更远的地方,正是在它背后恰好再没有什么要去认识的东西了。(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47页)”…… 黑格尔、列宁、恩格斯的话不仅说明了事物对立面的统一的辩证思想,并且明白无误地表达出事物的运动是依靠“相互”的“统一”的“内因”的动力,请注意,不是孤立的静止的矛盾的单方面的作用。“相互作用”的“统一”的“内因”的动力的内涵,用今天系统论的思维方式去解释它就是:“‘相互作用’的‘统一’的”——“系统”的“内因”,即“系统内因”。这是辩证法的真正灵魂。它表明经典辩证法已经蕴含着系统论的意识的萌芽。 自然科学已经触摸到“系统内因”的事物的信息层面,科学创新与现实生活逼使哲学再朝前迈一步,现代哲学不可避免地将深入与扩展到诸如“系统哲学”、“价值逻辑”的进程。一如从“系统内因”的辩证法——到系统论——“价值逻辑”。 ……一切“系统内因”的“形式系统”的客观性与价值只能在科学发展的高层次上统一起来。 人是事物,人不可能避免系统的规约。价值的概念只能从客观事物的存在及其运动中得出,这是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是一般“价值论”与“价值逻辑”的区别。常识范围的使用价值,人生观、价值观、社会观与我们所研究的价值逻辑的理论是两个不同性质范畴的事物。价值逻辑不能从它所从属的任何一个系统中得出。 2006-2-15/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