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如何保护古城
国外如何保护古城 2002-3-13 23:35:50 北京青年报 王景慧 阅读1400次 国际上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有一个发展认识的过程,从开始保护建筑艺术 珍品,如宫殿、教堂、官邸等发展到保护历史上普通人生活的一般建筑,如住宅、 作坊等。以后又从这些单个的文物建筑发展到保护周围的历史环境,发展到保护成 片的历史街区。 历史街区保护的概念是20世纪60年代形成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经过一段 恢复,经济复苏,农村人口拥入城市,开始了大规模的住宅建设,当时普遍的做法 是拆掉老城区,拓宽马路,盖起新楼房。但是不久人们发现,这样做的结果是建筑 改善了,环境恶化了。推土机随地改变着城镇的面貌,若干文物建筑可能被保存, 但历史环境被破坏,城镇历史联系被割断,特色在消失。人们意识到,除了保护文 物建筑之外,还应保存一些成片的历史街区,保有历史记忆,保存城镇历史的连续 性。在历史街区内,单看这里的每一栋建筑,其价值可能尚不足以作为文物加以保 护,但它们加在一起形成的整体面貌却能反映出城镇历史风貌的特点,从而使价值 得到了升华。 最早立法保护的是法国,1962年颁布了《马尔罗法》,该法规定将有价值的历 史街区划定为“历史保护区”,制定保护和利用的规划,纳入城市规划的严格管理。 保护区内的建筑物不得任意拆除,维修、改建要经过“国家建筑师”的指导,符合 要求的修整可以得到国家的资助,并享受若干减免税的优惠。现在全法国有国家级 的保护区92处,地方各级保护区几百处。由于这里保护的对象是一片有生命的,正 在使用的街区,所以它的保护政策和保护文物有很大区别。以里昂的保护区为例, 1964年被定为国家级的“历史保护区”,区内有250栋文物建筑,还有16世纪到19世 纪各时期的许多古老街巷。政府的工作主要是整修住房和改善交通。对二十世纪初 建造的工人住宅,要求原样整修,保存其外表,但内部加建厨房、卫生间,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