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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思“中庸”直解
“中庸”一词,最早见于<论语·雍也>,“子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由于受材料限制,其准确含义尚不能确定。本文要讨论的是子思所理解和阐发的中庸的内涵。 <中庸>,朱熹《中庸集注》划分为三十三章,分成三部分:第一章至第十二章为第一部分,其中第一章为子思之言,其后十章为引孔子之言“以终此章之义”;第十二章至第二十章为第二部分,其中第十二章为子思之言,其后八章为“杂引孔子之言以明之”;自第二十一章至第三十三章为第三部分,皆为子思之言,而以第二十一章为中心。细按原文,朱熹的划分与理解是可以采纳的。同时笔者认为三部分的内容相通。第一部分内容以第一章为中心,其从“天命之谓性”讲到“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弃焉”。讨论的是抽象之道。第二部分内容以第十二章为核心,朱熹认为“盖以申明首章不可离之意也”,笔者认为这部分讨论的是具体之道,即所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的道。第三部分内容以“诚”为中心,和第一部分相呼应。所以可以认为第一章是全篇文字的纲领,整篇以“中庸”命名是合适的。 以往关于中庸的训释主要有三家:一,郑玄,《郑目录》云“名曰中庸者,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庸,用也” 1。二,程子,“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2三,朱熹,“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庸,平常也”。3三种解释,后二种含义接近,解释的依据主要是《论语》,因此所解释的仍是孔子的中庸。郑玄的解释以<中庸>首章为依据,因此所解释的是子思的中庸。今日理解<中庸>,当以郑玄的解释为基础。 尽管<中庸>中引用了很多条孔子有关中庸的言论,但不能据此认为子思理解的中庸和孔子理解的中庸内涵一致。思想史上旧瓶装新酒的现象是很常见的,应该区分《论语》之“中庸”与<中庸>之“中庸”。 理解<中庸>之“中庸”应该象郑玄那样以<中庸>首章为基础。郑玄的解释今天读来仍然有些费解与茫然,似有未说透的地方,今试作进一步阐释。 郑玄解“庸,用也”,据此中庸可理解为“用中”,郑玄也是这样解释的。因此理解中庸的关键是如何解释“中”。郑玄对此没有解释,大概是因为<中庸>本身有“中”的解释,即“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他在“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下注云:“中为大本者,以其含喜怒哀乐,礼之所由生,政教自此出也。”可见郑玄理解的“中”和<中庸>的“中”内涵相同。 “喜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