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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恒道”论要
中国传统哲学的体系化研究,是中国文化研究中的重要任务。然而,由于西化之误,这一任务虽历经百年,不但没有完成,反而步入了以西方哲学的概念范畴所设定的理路。笔者注意到这一问题,以承诺推定法为哲学方法论,推定了中国的哲学是形而中论,并且以《周易》作为儒学哲学的主体形式,使孔子的思想在形而中论的哲学架构中得到一以贯之的解读。那么,作为中国文化思想的另一代表形式的道学,以《老子》(1)为代表,其哲学是否也能以形而中论的哲学架构进行概括,就成为笔者哲学反思的重要问题。笔者的研究表明,《老子》的思想架构同样是形而中论哲学的代表形式,其理论形式是中国哲学典型的思辨形式,其阐述的恒中之道,是足以与《周易》恒中之道相媲美的理论形式。因此,“允执其中”(2)是儒、道所共同遵循的哲学推定。 因限于字数,本文以帛本为据,简要的论证《老子》的恒中之道,对《老子》的这一思想进行哲学反思,加深对中国哲学的认识,为复兴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建构一个坚实的哲学基础。 一. 恒中之道现代的中国文化步入了西化的误区之后,《老子》的哲学研究也被一系列的西方哲学的概念范畴所混淆、所异化。尤其是把《老子》哲学放到“唯心”或“唯物”、“辨证法“或“朴素辨证法”的框架中之后,就越发百思不得其解《老子》到底讲了些什么?为什么这样讲?也就越发不理解《老子》的思想原理。 以哲学所作的推定表明,有关《老子》的研究,不但有现代的西化之误,而且有中国古代的解读之误。关于中国古代的解读之误,所误之重者,是误读了《老子》的“恒道”之论。由于误读了《老子》的“恒道”之论,使《老子》的思想形式不能一以贯之,不能以“道”为本体论进行认识论、方法论的统一性解读,从而不能在思想体系的高度正确理解《老子》的哲学原理。 《老子》的“恒道”之论,汉代之后以“常道”索解,其以王弼注老为主流,影响了后世对《老子》思想的理解。《帛书老子》出土之后,在文献上证明了汉代以前“常道”是为“恒道”。《帛书老子》分甲乙两种本子,甲乙本均为“道,可道也,非恒道也;名,可名也,非恒名也”。通行本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为避讳汉孝文帝刘恒而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