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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孝”德的现代价值
(烟台市委党校山东烟台264000) [摘要]儒家“孝”德在历史上起过稳定家庭、促进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在今天的公民道德建设中仍不失其为价值。它有助于解决“老有所养”的问题;有助于营造融洽的家庭气氛;有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时代呼唤“孝”德的回归。只要我们对儒家“孝”德进行现代转换和提升,它仍可为公民道德建设服务。 [关键词]儒家 “孝”德 价值 孝敬父母是儒家倡导的伦理道德的重要内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儒家的“孝”德在历史上起过稳定家庭、促进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在今天的公民道德建设中仍不失其价值。我们要批判地继承其中合理的成分,用以为现代家庭道德建设,为社会的和谐安宁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一、 “孝”的基本含义 “孝”是中华民族最古老的道德规范。古人把家庭巾的“父子”关系视为最重要的人伦关系,因而把“孝”即子女对父母的奉养、尊敬、服从看作是对每一个人首要的、基本的道德要求。在中国历史上,“孝”字最早出现在距今大约三千多年的商代。但那时的“孝”字是用于地名,还不能断定它具有现代意义上的“孝”。到了西周时期,人们才开始有了自觉的“孝”的观念。这时的“孝”要求人们:父母在世时,子女要尽到奉养之责,要尊敬、服从自己的父母;父母过世后,要祭祀先祖。西周之后,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学兴起。儒学的核心是“仁”,“仁”的基本含义是“爱人”。孔子认为, “爱人”要先从爱自己的父母开始,因而把“孝”作为“亡:”的根本。他提出了: “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的要求。[1]孔子的学生及孟子等许多儒家的代表人物都对“孝”作过阐述。 《论语》一书,总共约15000字, “仁”字却出现109次,共19处提到“孝”字。孔子及他的后人,从不同的角度阐述孝道。提出了许多关’于“孝”的具体道德要求,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物质生活上要赡养父母,保证父母无生活上的后顾之忧儒家伦理一直把生活上的“养亲”看作是“孝”的基本要求,看作是子女应尽的基本义务。古人云: “:孝子之事亲也,有三道焉: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2]这就告诉人们:父母活着的时候要供养:父母去世的时候要服丧:丧期完毕要祭祀。后两个方面带有某些封建色彩,己不可取。但第一方面,即对父母生时的尽心奉养,作为子女应负的道德责任,对于长期以来维系中国家庭和社会的稳定,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至今仍有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