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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伪学的歧途——评《尚书古文疏证》
唐代后期以来,一股疑古辨伪之风,历经宋、元、明而至清代,其势越刮越猛。以清代前期姚际恒所著的《古今伪书考》为例,他将经、史、子类中的七十种古籍,如《易传》、《大戴礼》、《孝经》、《孔子家语》、《竹书纪年》、《穆天子传》、《尹文子》、《公孙龙子》、《慎子》、《孔丛子》、《司马法》、《吴子》、《尉缭子》等,均加以“其论肤浅”、“浅陋之甚”、“为后人伪造无疑”、“其伪昭然”的评语,统统判为“伪书”[1]。不少学者以为,所辨出的“伪书”越多,他的成绩就越大。其时辨伪的风气弥漫于学术界,学者们以辨伪之功而互相标榜。 有的学者不满足于泛泛而谈的疑古辨伪,而转为“专攻”一部或几部古籍之伪。差不多与姚际恒同时,有一个“颇热中于荣利,在立身行己方面不甘澹泊自守、颇为人所讥的学者”[2]阎若璩,他沉潜钻研三十余年,写出了《尚书古文疏证》(一作《古文尚书疏证》,以下简称《疏证》)一书,洋洋数十万言,列举128条论据,证明古文《尚书》之伪。此书一出,立刻得到一些学者的吹捧,成为辨伪学史上的一部代表作品。然而只要稍加稽查考核就会发现,他的绝大部分证据都是似是而非,因而是不能成立的。经笔者梳耙整理,阎氏《疏证》中的辨伪手法,约可归纳为如下八大类型。 一、主观武断,强词夺理 属于此种类型的有第1、2、3、21、23、26等6条。 第1条说《汉书》载武帝时坏孔子宅得古文《尚书》“多十六篇”,而东晋时梅赜“上古文《尚书》增多二十五篇”,“只此篇数之不合,伪可知矣”[3]。(下引此书,只在正文中说明第几条,不另加注)人们不禁要问:除武帝时坏孔子宅“多十六篇”外,难道在几百年中的其它时间和地点就不能发现古文?西汉末刘歆就说:“天下众书,往往颇出”;“古文旧书,多者二十余通”(《汉书?楚元王传》)。显然,篇数不合,决不能定“伪”。 第2条言“古文亡于西晋乱,故无以证晚出(古文)之伪”。此条未举证据,只是说“古文亡”“故无以证”而已。实际上,古文并没有“亡”,它从西汉到东汉长期流传,至魏晋之际形成明确可靠的传授关系,而于东晋初由梅颐奏上①。可见所谓“古文亡”,完全是主观武断。 第3条言“郑康成注古文篇名与今异”。此条所谈与第一略同,仍是篇数与篇名“不合”的问题。由于当时通讯的不发达,郑玄不可能尽知天下存书。如郑注《书序》云:“《周官》亡。”可是在记郑门授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