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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领域
按照我们的祖训,为人应当以天下为公,而个人修炼之最高境界当为大公无私。作为一种思想范畴,"公"与"私"的辨证关系在中国思想史上本来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然而,大概是由于那场史无前例的运动的原因,人们一想到"大公无私"这个多少带有口号味道的词,就不免有些尴尬,以致于我们几乎快要把它的中国思想背景遗忘殆尽。 1990年,在各方面原因的综合作用下,德国思想家哈贝马斯终于同意再版他的教授资格论文《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Strukturwandel der Oeffentlichkeit),悬即在全球范围内掀起一场关于"公"和"私"的大讨论,在汉语世界也反响热烈。不过,这种舶来的"公"和"私"概念可不是我们传统的思想范畴所能比拟和对付得了的,因为它们已经远远超出了传统的思想史范围,而成为一个集思想内涵、社会意义和政治功效于一体的综合性概念,仅仅从某个角度根本不足以把它们阐释清楚。 该书的中文译本已经由学林出版社推出,我在这里不想鹦鹉学舌一般地简单复述其内容,也不想越厨代庖,强为读解文本,相信每个人读完会有自己的理解。故此,我只想就书里书外所引起的一些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首先是该书的问题意识和问题范围,可以说,这也是该书的一个元问题。眼下,国内外有一股热潮,倾向于把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公共性"范畴仅仅局限于政治层面,或者单纯追溯其"政治公共领域"的历史起源(一直上溯到古希腊),或者仅仅关注其当代政治效果(用以解释东欧的所谓"纠补革命"和拉丁美洲的政治变迁)。"公共领域"/"公共性"作为一个综合范畴,被单一化为政治范畴;"公共领域"/"公共性"范畴所开出的一系列现代性问题被还原成政治问题。这样做,恐怕不合哈贝马斯一贯的交往理性批判思路。按照哈贝马斯的原旨,"公共领域"/"公共性"问题首先是一个社会思想史的问题,或者说,是一个现代性的问题。由此引发出来的不光有现代政治运动,更多的还是现代社会动员、现代社会变迁以及意识形态转型等方方面面的问题。 这一点,在该书的基本结构上反映得一目了然。我们可以看到,哈贝马斯在明确了"公共领域"/"公共性"范畴的历史起源之后,分别沿着社会结构、政治功能以及意识形态等路线对"公共领域"/"公共性"的现代转型线索逐一加以追问,问题之清楚,思路之明晰,结构之严谨,逻辑之森严,引证之广博,真是叹为观止;更何况,哈贝马斯当年才刚刚出道,初试身手,即大露锋芒,难怪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