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小轩闲话(续)
比真的还真 单看这几个字,大家就明白,那比真的还真的东西,无疑便是俗人们嘴里说的假货,或曰水货了。 前几天逛本市某大商场,原本是百无聊耐,感到若是不消费一下,心里颇觉对不起那些整日在传媒上表达无比诚挚情感的老板们,对柜台内百般招徕的小姐们,亦觉歉意。如此然,就又迟疑的进入超市,前思后想,不该买的自然是不买,该买的已经买了,但是进了,总不能空手出去吧,不然,未免叫人瞧不起,心里颇有几分阿Q的怪味作祟,加以小姐们的媚言巧笑,终于花二十九元买了一瓶被称为绝对正宗的某品牌的洗发水。回家一洗,泡沫全无,以为份量不够,再加,终于有些泡沫了,翌日,头痒难耐,发屑缤纷。心里委实不是滋味,本来好端端的头发,何苦如此花钱遭罪?叹息之余,这绝对正宗的东西不能用了。弃之可惜,放又无用,找商家理赔?真没那份闲工夫。不折不扣的劳什子一个!气愤之余,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花五毛钱,走数十步路,到楼下买了一包洗发水,问及真假,老板直言不讳,假的。回家一用,泡沫丰富,气味倒也芳香,居然第二天连头屑也少了许多。不禁感慨:比真的还真。 总在想,如今那些手捧据说是无比正宗学历的绅士小姐们(也不知往昔学校的先生们是怎么捏的),竟然连“句读之不知”了;那些自称名门正派的商家们,动辄指控他人假冒诋毁(其实,他们又到底有多少资本供人诋毁?);那些打假英雄们,更是追着那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象是人形的孙猴子要斩尽杀绝。如此等等,那些真货的主子们,是不是也该汗颜一把了?而打假的勇士们,是不是也该将那些所谓正宗的(其实比假的还假)的也着实的打一打? 我不客气的说(并非为制假售假辩护),就算是假货,倘若果真比真的还真,我会毫不犹豫的舍真取假了。 腐败与生存 不久前,从电视上看到某地因家庭感情不和而发生了一起血案,一名看起来十分柔弱的妻子将丈夫毒死,并企图毁尸灭迹,从电视上拍到的情景可以看出那种惨不忍睹的景象,女人毁尸的工具是那种我们常见和锯条,将丈夫用锯锯碎,然后装入麻袋中,准备抛尸。 这种情景,使我不禁觉得女主角的残忍,分尸如同屠夫切猪肉一样,实在令人发指,我问过许多人,如果是你,你敢不敢去将一个被自己杀死的人再分尸?无一例外,所有的人都边打着寒噤边说不敢,可是一个看起来羸弱的女人,从哪里来的这种让常人觉得不可思议的胆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