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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哲学的观点:质量互变规律理论是错误的
自从美籍奥地利人、理论生物学家L.V.贝塔朗菲(L.Von.Bertalanffy)1952年发表“抗体系统论”、提出系统论的思想以来,系统论已经做为一门新兴的学科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重视,系统论思想也扎根在各门学科的理论研究与实际应用当中。 系统一词,来源于古希腊语,是由部分级成整体的意思。人们通常把系统定义为:由若干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联结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有机整体。 系统哲学,就是用系统的观点看待世界的哲学理论。尽管我们可以把事物分为成系统的事物和不成系统的事物,但我们从系统的观点来看待世界,仍会得到不少与以往的观点截然不同的新东西。 我们用系统哲学的观点来看质量互变规律,就会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质量互变规律理论是不成立的。 为什么? 质变就是系统根本性质和特征的改变。质变有两种形式:原系统的死亡和新系统的产生是一种质变;另一种是系统的根本性质没变,部分发生质变。前者是彻底的系统的质变,后者是系统的局部质变。 引起系统质变的原因是什么?从原因的来源来看,有内因、有外因。内因是系统内部因素发展不平衡引起的矛盾斗争引起的,外因是系统外部的力量改变了系统内部要素的均衡引起的。 综合来看,是内因或者外因引起的系统内部要素的矛盾运动使系统的整体性质或者部分性质发生了改变。 谈到质与量的关系,我们应该看到这样的事实:系统的质变不一定伴随着量变,系统的量变也不一定伴随着质变。有没有质变而没有发生量变的情况呢?一个班的敌军投诚我方,这个班的人数没变,但敌我性质却变了。有没有量变而不发生质变的情况呢?往某个容器中加到200毫升的水,或加到500毫升的水,水的量是不同的,但水的质没有变。 为什么以前的哲学研究者认为质量互变规律成立呢?这是因为他们陷入了思维的误区。 过去的人们之所以认为质量互变规律是辩证法三大基本规律之一,就在于认为这个规律是有一定事实支持的。 比方,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组成中差了一个氧原子,质就变了。这是质量互变规律的典型例证。 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例子。形成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的过程,就是氧原子和碳原子在一定条件下结合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在内因或外因主导下,氧原子和碳原子矛盾运动的结果。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的质伴随着量的不同,但这个质不是氧原子和碳原子在无任何条件的量来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