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文学:爱情原来可以如此简单
- ·下一篇文学:我和她
《爱上男孩》
《爱上男孩》 上天真会捉弄人,让我喜欢上了一个男孩,喜欢一个人本身并没有错,只是我也是个男孩。 我知道两个男孩的爱情是没有任何结果的,可我真的无法舍弃这种被别人视为罪恶的情感,因为我是真喜欢他的,真的喜欢------ 我是一个在家庭暴力的缝隙中长大的孩子,具有出奇的叛逆性,对人有着共同的敌对感和怀疑态度,我因此不善言谈,长期过着几乎与人隔绝的生活。 由于自己的孤僻,许多同龄学生经常欺负我,但我从来没有在任何人面前掉过一次泪,求过一次饶,实际上这种抗议往往不能起到对别人的震慑作用,相反却更加引起他们继续挑衅的狂热。这么一来,就更加剧了我对人的叛逆和敌对性格,最终一步步从滑进孤僻和冷漠的深渊。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着,直到上初中的时候,我才从童年的噩梦中走出来。因为往日的小不点长大了,虽然瘦弱,但身材还算高大,这多少为以后的学习生活带来了一定的有利条件。在这个时候,我渐渐学会从自娱中分解苦闷和摆脱阴影,渐渐地我喜欢上了美术和作文。虽然我的成长总是离不开生活的阴影,但有一点还值得自己感到安慰,那就是自己并不拙笨的头脑,依靠它我总是在恶劣的条件下取得比别人更优异的成绩。 1998年,我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一所较优秀的美术学院,从而跨如了自己心仪已久的艺术创造殿堂。 说实在的,大学以前的日子里,我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大多数的日子都是物我交融、天人合一的混沌境界。在大学的校园里,我冰渍的心灵依然无法容纳别人的温情和亲近,直到认识了他——我的第一个,也是我最亲爱的朋友。 他是一个各方面都非常优秀的男孩,人长得也格外俊秀,皮肤光滑白嫩,像女孩;眼睛很大,睫毛也很长。他比我低一届,认识他的时候我上大二。 他有一个老乡在我们宿舍,是他经常到我们宿舍找他的老乡才被我认识的。初次见面的时候并没有什么感觉,只是印象还不错。他穿一身蓝色的运动服,流着短碎发,显得很青春、健康。他普通话说得也很流利,另我非常羡慕。 我们性格迥异:我不喜欢运动而他却喜欢蹦蹦跳跳,我不喜欢交际而他却干的是学院通讯社副社长。但通过一段时间的接触,感到我们有一点是还是共同的,那就是天生的智慧和善良。 刚开始相处的时候,我很被动,每次都是他先开口找话题,时间长了,我也就坦然了,毕竟他那张脸还挺喜欢人,为人也正派。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