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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大师”伦勃朗:用黑暗来绘成光明
十七世纪荷兰最杰出的“艺术大师”之特荣应当属于伦勃朗·哈门斯·凡·兰(1606.7--1669.10)。伦勃朗1606年7月15日生于莱顿,1669年10月4日卒于阿姆斯特丹。其画作体裁广泛,擅长肖像画、风景画、风俗画、宗教画、历史画等。自画像莱顿时期(约1625~1631)作品采取强烈的明暗对比画法,用光线塑造形体,画面层次丰富,富有戏剧性。 伦勃朗在绘画史——不独是荷兰的而是全欧的绘画史上所占的地位,是与意大利文艺复兴诸巨匠不相上下的。他所代表的是北欧的民族性与民族天才。造成伦勃朗的伟大的面目的,是表现他的特殊心魂的一种特殊技术:光暗。这名辞,一经用来谈到这位画家时,便具有一种特别的意义。换言之,伦勃朗的光暗和文艺复兴期意大利作家的光暗是含着绝然不同的作用的。法国十九世纪画家兼批评家弗罗芒坦(Fromentin)目他为“夜光虫”。又有人说他以黑暗来绘成光明。 伦勃朗对对象内在气质有其独特的理解,他的作品,就形象而言,并不完美,但却从中透出出一种精神气质,折射出某种美和高尚,令人震撼。只有对生活和人生有深刻的理解和相当的洞察力的画家,才能描绘出如此形象。 花神 作为艺术家的伦勃朗不避“丑”。他所属的那个时代, 意大利的艺术家们把和谐与美看得高于一切。而他,则将自己所见的真实和质朴作为艺术的原点。从他的作品中,人们很少能看到优雅和舒适,苦难和严峻的人生充斥着主题。如果是看惯了意大利优美艺术的人,第一次看到伦勃朗的作品,也许会“不以为然”。而事实上,他的作品需要慢慢品位。 此外,伦勃朗的油画也很有个性——他经过许多提炼和加工,将光线概括为一束束电筒光似的集中线,着重在画的主要部分,突出主体。同时,他又在暗部用透明的方法,在亮部用厚堆颜料的方法使物体亮部浮雕般地凸起。他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