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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度湖南省第二测绘院招聘公告
一、组织领导 省人事厅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湖南省第二测绘院具体负责实施。招聘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领导。湖南省第二测绘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具体工作由院人事科负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我单位2007年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人。 四、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合格; 2、身体健康; 3、年龄在27周岁以下(男性)。(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测绘工程专业3人,男性(测量工程、大地测量、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房产测绘等);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或有一年以上土地规划工作经验2人。 五、招聘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 有关招聘信息,我院将通过参加各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及在有关媒体、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网址:http://www.hnrst.gov.cn)、本院网站(网址:http://www.hnchey.com)向社会发布。 2、报名 从2007年4月9日起,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等相关证件到湖南省第二测绘院人事科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5月15日。 3、考试与测评 在省国土资源厅统一指导下,组织对应聘者的政治理论常识、专业知识水平及综合素质进行考试或测评(研究生学历者按规定免笔试)。根据考试或测评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差额预录,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 4、面试与考核 参加面试考核的工作人员由上级主管部门及院领导、测绘技术专家、人事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并评分,根据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确定聘用5人。 5、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该职位的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6、审批和公示 招聘工作完毕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批准后,在省人事厅编制网站上公布。 7、签订合同 聘用人员与第二测绘院签订合同,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 首次聘用期为一年,一年后合格者续签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有关政策确定。 联系电话:0731-6952335 二〇〇七年四月三日 < |
